院属各党支部:
为迎接建党90周年,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,进一步激发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推动科学发展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经院党委研究决定,“七一”期间将评选出优秀党支部、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。现将评优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、名额:
院各党支部及党员均可参加。
这次拟评先进党支部2个;优秀共产党员8人;优秀党务工作者2人。
二、评选条件:
优秀党支部的评选条件:一是党支部要努力做到“五个好”,近年来工作业绩、文明党支部建设等方面工作取得优异成绩。二是党支部能出色完成《党章》规定的基本任务,认真履行《条例》中赋予的职责。三是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措施得力,效果明显。
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:一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。努力做到“五带头”,即带头学习提高、带头争创佳绩、带头服务群众、带头遵纪守法、带头弘扬正气。二是模范履行《党章》规定的义务,出色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,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三是开拓创新,业绩显著,收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。
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:一是要努力做到“五个强”,即党性观念强、能力素质强、创新意识强、工作作风强、自律意识强。二是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。出色完成院党委交办的各项任务。三是讲党性、重品行、做表率,在党员中有较高威信,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认可。
坚持以上评选条件的基础上,各支部要结合切身实际,进一步明确先进党支部、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具体条件,做到简便可行,好记好评。
三、评选方法及主要步骤
1、部署阶段(6月上旬)
印发评选工作通知、公布评选条件、名额及主要评选程序等,对评选工作做出安排部署。
2、申报阶段(6月中旬)
各支部按照通知要求,认真做好本支部先进典型推荐工作,各支部必须按照“优中选优”的原则,由所在支部党员群众进行民主推荐。优秀党支部评选:由各支部申报先进事迹材料;优秀共产党员:机关支部推荐评选2人、物化探支部推荐评选4人、工勘支部推荐评选2人;优秀党务工作者,各支部分别根据情况进行推荐评选。优秀党支部、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事迹申报材料于6月20日前报院组织部。
3、评选考核阶段(6月下旬)
各支部按照评选条件,进行评选推荐工作,院党委根据各申报先进事迹材料,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考核。
4、表彰(6月底)
下发表彰决定,召开表彰大会,对先进表彰、宣传。